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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高考” 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2021-05-26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42 0
  2021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考生、家长及有关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一、广大考生及家长“中高考”期间应做到:
  1.考生应尽量在家或到学校食堂用餐。外出就餐时,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公示“笑脸”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小旅馆用餐,谨慎选择网络订餐等外卖食品。
  2.家庭用餐要注意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新鲜,烹饪过程要注意烧熟煮透,加工制作的餐用具、砧板、容器要生熟分开。要及时清除变质变味食品,剩余的饭菜不要隔夜食用,发现异常食品应立即停止进食。家长送餐,请尽量缩短送餐时间(2小时内)。
  二、提供考生集体用餐的食堂及餐饮单位应做到:
  1.为学生及监考老师提供卫生、营养合理的主、辅食;
  2.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3.严禁提供外购熟食及加工食用凉菜、豆浆、四季豆、黄花菜、豆牙菜、酱腌菜、泡菜、韭菜、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4.严格落实留样管理制度,各餐次所有食品应留样125克;
  5.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着装及卫生状况保持良好;
  6.各类餐饮具和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洁;
  7.耗油开瓶后需冷藏,以及常用的食品添加剂请严格按照储存条件保存,牛奶、面包等食品严格按要求在保质期内食用。
  考生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举报电话:12315。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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