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本期公布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餐饮食品、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9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内容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结果
由于抽样、检验周期的差异性,因而合格样品与不合格样品在时序上没有对应关系,因此,本期公布不同时间节点检验的2873批次合格样品、193次不合格样品,主要反映每个独立样品的检验结果。
二、不合格食品的处置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市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核查处置工作。标称外地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特别提示
(一)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批号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二)查询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信息,请登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监督抽查公开专栏。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