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1338批次,涉及经营主体951家,共检测食品指标5445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8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肉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餐饮食品7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3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蛋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2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豆制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方便食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蜂产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糕点2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罐头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酒类6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粮食加工品25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其他食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铅。
16.共抽检肉制品6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17.共抽检乳制品2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食糖1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食盐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0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蔬菜制品18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苯甲酸及其钠盐、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
23.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水产制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水果制品3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柠檬黄、苯甲酸及其钠盐。
26.共抽检速冻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糖果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调味品92批次,为检出不合格样品。
30.共抽检饮料3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1.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特别是购买进口冷冻肉制品和冷冻水产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或冻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冷冻食品烹饪过程要保持清洁,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储存和食用此类食品(蔬菜制品)时应注意: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购买干制蔬菜及干制食用菌时要观察外形、色泽,必要时可闻气味。观察的重点是看产品是否有霉变,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大量的破碎,看包装底部是否含有泥沙、杂草、死的昆虫,用鼻子闻是否有特别异常的气味。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三)建议尽量在正规市场购买预包装的酱腌菜制品。合格的产品应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和霉变现象。同时要注意产品有无胀袋、汤汁浑浊、油渍渗出等问题。酱腌菜在开封后应尽快食用,未食用完的产品应密封冷藏,如表面出现霉斑、白膜等现象是不要继续食用。另外,酱腌菜含盐量高,消费者应避免长期大量食用。
(四)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特别是干货类食品。潮湿的环境中食品保存不当易吸潮导致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为保持所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储存时注意防潮处理,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