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都安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办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案件,重拳打击“李鬼”,共查处3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没收侵权商标商品一批,罚款金额8000元。
2020年3月18日,该局接到举报称:2名男子驾驶柳微车在都安县地苏镇某村某超市,涉嫌销售假冒“口味王”商标青果槟榔。经商标权利人鉴定,该批青果槟榔假冒“口味王”商标。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没收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用青果槟榔40包,货值620元。
2020年4月23日,该局收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函称,都安某商店销售的贵州省怀仁市茅台镇典藏酒厂生产的“赖茅酒”未经该公司许可,擅自使用“赖茅”商标。该局经立案调查核实,当事人销售“赖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事实存在。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扣押在案的赖世雨赖茅酒50瓶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8月25日,该局收到武汉某公司投诉称:该县地苏镇某奶茶店未经公司授权,擅自在其店铺招牌、店内装修、物料等处使用“益禾堂”商标相同(近似)标识,侵犯“益禾堂”商标权,该局经立案,查清事实,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罚款8000元。
该局在打击侵权的同时加大知识产权宣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活动日、企业年报等良机,群发短信、播放电子滚动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维护知识产权宣传氛围。同时,加强与知名企业联络,携手打假,深入超市、经营户,严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标识商品等。(都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