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汇报了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查办食品领域案件的主要情况以及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食品抽检处分别从日常监管履职角度,重点汇报了流通环节食品、水产品抽检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执法办案后处理的相关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经会议讨论,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加强执法办案以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向。
一是健全完善衔接协作工作机制,对线索交办、案件会商、取证要求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作出具体规范。
二是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落实执法办案主体责任,程序、实体上要符合法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中发现重点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通报,涉嫌犯罪及时移送;在大案要案查办过程中可商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
三是正在查办的个案要具体研究衔接。针对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查办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非法添加药品案件,要组织好专家论证,出具科学严谨权威论证意见。
四是强化衔接工作指导,完善制度建设。要按照国务院新修订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出台的“两法衔接”相关制度,省级层面要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健全完善衔接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查办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以省市场监管、公安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重点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要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产生震慑,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