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1020批次,涉及经营主体590家,共检测食品指标3820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5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3批次,酒类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品质指标。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餐饮食品1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3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5.共抽检蛋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0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豆制品1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8.共抽检方便食品3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蜂产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糕点1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11.共抽检罐头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酒类6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13.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粮食加工品13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肉制品6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16.共抽检乳制品1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食糖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食盐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多西环素、氟虫腈、恩诺沙星、甲拌磷。
20.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蔬菜制品12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22.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水产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水果制品3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速冻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共抽检糖果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调味品75批次,为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饮料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特别是购买进口冷冻肉制品和冷冻水产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或冻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冷冻食品烹饪过程要保持清洁,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储存和食用此类食品(食用农产品)时应注意: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 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微生物的相互污染。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请尽快食用。
(三)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因大多农药易溶于水,也可削皮食用;此外,高温加热也可以使部分农药分解。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四)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
(五)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特别是干货类食品。潮湿的环境中食品保存不当易吸潮导致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为保持所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储存时注意防潮处理,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