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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以案说法|直播带货需谨慎 网络购物要留心

2021-03-19 台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438 0
  开开心心地买了直播间的商品,打开一看,香香的鸭舌居然发臭了,而且实物与宣传还不符。
  案情简介
  王女士于6月11日通过某APP直播间购买了一包鸭舌,直播时主持人介绍每包重量500克,但王女士在收到货后却发现包装袋上标印重量为485克。拆包后,王女士还发现该产品已有轻微发臭。王女士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且该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遂向黄岩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黄岩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调取了该APP直播间的直播回放,确认主持人在直播时宣传食品重量为500克,同时发现在该APP商城的销售详情页(已下架)上有重量为500克的宣传字样。
  工作人员根据线索对被投诉的食品厂进行调查,在该厂成品冰箱内发现了这款被投诉的预包装鸭舌产品,包装上标注:净含量485克,贮存条件:≤-18℃以下冷冻贮藏,生产日期:2020年4月12日,保质期:6个月。工作人员当场随机抽取已包装好的10包进行称重,发现重量均为500克。随后工作人员在该厂生产车间内发现了该鸭舌产品的包装袋,经称重后发现该包装袋的重量为15克。
  经折算后,鸭舌重量符合包装袋上的净含量标注。商家表示,6月11日晚确有在某APP直播间对这款鸭舌食品进行宣传销售,因是第一次参与“直播带货”,相关准备工作做得并不充分,在制作直播商品页面及给主播提供的宣传稿中,均未准确标注净含量,而是按照已包装好的产品毛重进行宣传的。因为本次直播是面向市内的,消费者收货地址都是市内,所以也没有通过冷链运输。因近期高温,消费者如果没有及时取快递,有可能造成鸭舌变质。
  该案中,商家存在明显过错,经调解,商家最终给予了赔偿,并获得了王女士的谅解。
  案例评析
  台州市消费维权法律专家库专家 管海华
  知情权和安全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保委提醒
  商家应当对其销售的商品进行真实全面的宣传,需要通过快递等形式进行运输的,商家应当采取必要的方式,保证商品质量。
  (本案例由黄岩区市场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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