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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野生鱼为噱头虚假宣传 乐山市夹江一商户遭查处

2021-03-10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45 0
  近日,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西河农贸市场一卖鱼的经营者在向顾客介绍自己卖的鲫鱼、鲶鱼是野生的,是河里生长的。该经营者涉嫌经营、利用长江流域及夹江县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随即该局对其立案调查。经查明,该摊位经营者为招揽顾客、增加吸引力,宣称自己卖的鲫鱼、鲶鱼是野生的。实际该经营者销售的鲫鱼、鲶鱼系从夹江县人民市场购进的养殖鱼。
  当事人利用“野生”、“河里生长”等词汇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涉嫌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严从重处罚。
  市场摊位经营者以“野生”为噱头作虚假宣传,一方面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同时也破坏了全社会共同“禁捕退捕”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查处其虚假宣传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长江禁捕”政策宣传,督促违法经营者改正违法行为,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同时也有力地推进了“长江禁捕”工作的落实。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倡议广大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欢迎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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