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据越通社报道,越南明富水产集团2月17日收到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关于对虾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解决投诉决定。因此,CBP取消2020年10月13日所发布关于采用美国对印度虾类实行的反倾销税率对明富虾进行收税的决定。
明富水产集团总经理黎文光透露,CBP的最新决定允许该集团向美国市场出口冷冻虾而不必缴纳任何反倾销税。同时,该集团被退还根据2020年10月13日决定暂时缴纳的反倾销税。
之前,2020年10月13日,CBP按照 《执法和保护法》(EAPA)规定作出结论称,明富集团向美国市场出口的冷冻虾产品需根据美国对印度虾类的反倾销法案缴纳税款。明富未按照CBP的要求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该集团每批冷冻虾产品的虾类原料详细追溯文件。
在此背景下,明富集团向CBP高级机关提起行政投诉书,要求CBP再次审议上述举动,因为CBP的结论已忽略明富已设有有效追溯系统的最重要证据和该集团出口到美国市场的冷冻虾产品不使用印度虾类原料。
在明富集团的投诉基础上,CBP法律和判决高级机关对相关证据和虾类原料追溯文件进行了详细分析。
CBP认为,明富集团拥有有效的可追溯系统,允许将进口虾和国内原料虾类进行分离,并根据每个市场的要求对原料虾类和冷冻虾进行追溯管理。同时,该集团报告诚实,并在EAPA调查过程中尽了最大的努力。
CBP称,明富集团所提供充足并值得信赖的证据。在此基础上,CBP认为,明富集团未违反EAPA的规定,并决定取消针对从明富公司进口的印度虾类的反倾销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