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长江十年禁渔“两承诺一倡议”公开承诺活动。
此次活动要求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签订 《餐饮服务单位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菜品公开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不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不在门牌、招牌、广告、菜单及线上网络订餐等宣传载体上使用 “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不在菜单之外私下向消费者推介、提供非法捕捞渔获物,不以其它产品冒充“江鲜”“江鱼”“野生江鲜”等对外销售,坚决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流入餐饮经营环节。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餐饮单位售卖长江野生鱼的,店面招牌、菜品菜单上标识“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的,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保持打击非法销售长江野生鱼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我局将对“两承诺一倡议”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对未兑现承诺事项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涉嫌违法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徐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