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台湾地区“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发布农授防字1108480875号公告,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部分规定。
修订的主要内容为:进口需实施动物检疫的产品类别中增加“其他鱼类,生鲜或冷藏,货号03027900001”、“新鲜或冷藏鱼肝,货号03029110003”、“”冷冻鱼肝,货号03039110002”等三个品目。
该修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