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商请提供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事宜的函》(沪食药监食安〔2012〕76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依法管理、计划单列、按标发号、专号专用的原则,结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总体安排,现提供以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
DB31/2011-2012工业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
特此函告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1月20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商请提供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事宜的函》(沪食药监食安〔2012〕76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依法管理、计划单列、按标发号、专号专用的原则,结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总体安排,现提供以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
DB31/2011-2012工业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
特此函告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