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糕点、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罐头、肉制品、乳制品、生鲜乳、速冻食品、饮料、保健食品等14类食品7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76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豆制品8批次、糕点3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罐头6批次、肉制品21批次、乳制品7批次、生鲜乳2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饮料5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昌国旺洞小黄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10月21日生产加工的“旺洞姜姐”代用茶(姜粉)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要求。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产品及生产单位进行核查及处理。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