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的工作目标,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执法抽检、风险监测等方式的抽检工作,具体各食品抽检类型介绍见附件1。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类型为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和执法抽检,抽样时间为2020年9月至11月,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668批次,涉及经营主体340家,共检测食品指标5159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6批次,其中,评价性抽检共抽取465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4%(评价性抽检是评价该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标);专项抽检和执法抽检共抽取20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23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1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金属等元素污染物、其他污染物、标签。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保健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饼干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餐饮食品3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
4.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蛋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2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铅。
8.共抽检豆制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方便食品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蜂产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糕点1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罐头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酒类1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冷冻饮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粮食加工品23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标签。
17.共抽检肉制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乳制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食品添加剂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食糖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食盐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2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恩诺沙星、镉、克百威、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
23.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乙基麦芽酚。
24.共抽检蔬菜制品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
25.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共抽检水产制品1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
27.共抽检水果制品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
28.共抽检速冻食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糖果制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0.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1.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2.共抽检调味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3.共抽检饮料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特别是购买进口冷冻肉制品和冷冻水产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或冻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冷冻食品烹饪过程要保持清洁,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
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在采购粮、油、副食品等食材时应注意定点采购,坚决杜绝向无证流动摊贩采购的行为。定点采购单位应证照齐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可溯源。采购的原辅料应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及农产品。按需采购,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过长导致腐败变质。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和在外就餐时应注意:
(一)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餐厅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整洁的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在微小型餐饮单位就餐时,留意其餐饮具的卫生情况。
(二)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购产品时,应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三)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 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微生物的相互污染。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请尽快食用。
(四)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潮湿的环境中食品保存不当易吸潮导致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为保持所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储存时注意防潮处理,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