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一月五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蜜枣样本含可在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剂二氧化硫及山梨酸,但未有在食物标签上标明该两款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违反食物标签规例。中心正跟进事件。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金丝蜜枣
产地:中国
经销商:尚品之荟有限公司
淨重:每包四百五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早前公布从一间网上商店抽取的预先包装蜜枣样本防腐剂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及违反食物标签规例,于跟进调查时从西九龙一商场内的商店抽取同一经销商的另一款蜜枣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六十九的山梨酸及百万分之四十一的二氧化硫,虽然含量符合法例标准,但样本的食物标签并未有标明该两款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而有关经销商亦按中心指示对受影响批次产品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经销商热线2291 6216,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干菜、干果、醃菜和盐醃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噁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例)规定,预先包装食物须加上可阅的标记或标签,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规例亦订明,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