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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五整治”向威胁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宣战

2021-01-04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548 0
  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集中开展“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大力整治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顽疾,向威胁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宣战,全力保障节日期间及全市冬季旅游市场食品安全。
  一是大力整治进口食品安全。对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电商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将主体信息纳入“黑龙江冷链”追溯平台。强化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严格进口冷链食品从境外到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加大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食品查处打击力度,指导生产经营者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二是大力整治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以节日热销的肉制品、乳制品、白酒、冷冻食品、食用油等节令性食品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原辅料监管,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防“一非两超”。严查节日热销食品出厂无标签、标签不规范,普通食品宣称功能、疗效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重点对小酒坊、酸菜小作坊和豆芽小作坊严格风险管控,做到问题产品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大力整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严厉查处“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规范农贸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受委托方冷库贮存,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要求,严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行为。加强对节日期间大中型商超、农村集贸市场、农村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加大对旅游景区、商业区、车站、高速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四是大力整治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以大型聚餐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网络订餐为重点,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严查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禁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开展春季开学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五是大力整治特殊食品安全。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检查,加强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消除风险隐患,严格依法查处经营单位不具备主体资格和超核准范围经营、未明示专区(专柜)标识及保健食品警示语和未按规定专区(专柜)销售特殊食品的行为。
  六是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对节令性食品、高风险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严格溯源,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处罚到人”,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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