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二月十八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蜜枣样本的防腐剂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并同时含有另一款防腐剂山梨酸,而样本的食物标签并未有标明该两款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蜜枣
产地:中国
经销商:尚品之荟有限公司
净重:每包二百五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测计划,从一间网上商店抽取上述蜜枣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一百八十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标准的百万分之一百。而样本的食物标签亦未有标明该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
「样本同时检出含有百万分之一百的山梨酸,虽然含量低于法例列明的最高准许含量百万份之一千,惟该样本的食物标签亦未有标明该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而有关经销商亦按中心指示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经销商热线2291 6216,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中心亦正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补充说:「就上述样本检出的二氧化硫含量而言,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例)规定,预先包装食物须加上可阅的标记或标签,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规例亦订明,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