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我市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对全市范围内的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调味品、糕点、食盐、饮料共10大类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91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食品862批次,不合格食品48批次,合格率为94.73%。
批次不合格食品详见附件2。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涉及的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立案查处,以此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并选择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应索要发票或者收据。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食品摊贩,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的野生蘑菇。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外卖食品,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对外卖配送食品在收餐时应检查其外观包装是否有破损、是否有使用外卖封签并查看封签是否完好,如封签已打开应拒收该外卖配送食品。在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的食物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