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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十三期)

   2020-12-1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540
  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的工作目标,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执法抽检、风险监测等方式的抽检工作,具体各食品抽检类型介绍见附件1。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类型为评价性抽检、日常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和执法抽检,抽样时间为2020年1月至10月,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2401批次,涉及经营主体795家,共检测食品指标15844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7批次,其中,评价性抽检共抽取39批次样品,合格率为100%(评价性抽检是评价该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标);日常监督、专项抽检和执法抽检共抽取2362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7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酒类1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标签、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保健食品9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饼干3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餐饮食品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埃希氏菌。
 
  4.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6.共抽检蛋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2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豆制品2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9.共抽检方便食品2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霉菌、标签项。
 
  10.共抽检蜂产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糕点10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罐头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酒类5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14.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冷冻饮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粮食加工品66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其他食品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18.共抽检肉制品6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氯霉素。
 
  19.共抽检乳制品12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食品相关产品34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食糖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色值。
 
  22.共抽检食盐3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1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莱克多巴胺、恩诺沙星。
 
  24.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蔬菜制品9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水产制品2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水果制品7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29.共抽检速冻食品3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0.共抽检糖果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1.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2.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3.共抽检调味品10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4.共抽检饮料10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
 
  35.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和动物产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
 
  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在采购粮、油、副食品等食材时应注意定点采购,坚决杜绝向无证流动摊贩采购的行为。定点采购单位应证照齐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可溯源。采购的原辅料应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及农产品。按需采购,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过长导致腐败变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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