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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年底起一些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将被禁止使用

2020-12-02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537 0
  为有序推进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强化源头治理,按照有关要求,从即日起,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塑料袋将被限制使用。
  开展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其是否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是否存在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结合年度抽查计划,在前期已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其中,聚乙烯农用地膜要重点围绕厚度、力学性能(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直角撕裂负荷)等指标进行检测;塑料购物袋要重点围绕物理力学性能(提吊试验、跌落试验、封合强度)和降解性能等指标进行检测。
  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对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限期整改;对销售环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为本行政区域以外生产者生产的,要及时向生产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按照《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行为被禁止:
  到2020年底,全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0年底,沈阳市、大连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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