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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十期)

   2020-11-16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210
  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的工作目标,遵循全面覆盖、避免重复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执法抽检、风险监测等方式的抽检工作,具体深圳市各食品抽检类型介绍见附件1。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类型为评价性抽检、日常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和执法抽检,抽样时间为2020年1月至9月,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1268批次,涉及经营主体560家,共检测食品指标9372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61批次,其中,评价性抽检共抽检70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4%(评价性抽检是评价该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标);日常监督、专项抽检及执法抽检共抽检562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57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糕点2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其他食品4批次、肉制品3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品添加剂3批次、食品相关产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饮料6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非食用物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标签、感官、其他污染物。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保健食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饼干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餐饮食品7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
 
  4.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蛋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2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签项。
 
  8.共抽检豆制品2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方便食品2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三氯蔗糖、菌落总数。
 
  10.共抽检蜂产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糕点22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签项、山梨酸及其钾盐。
 
  12.共抽检罐头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酒类4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冷冻饮品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16.共抽检粮食加工品33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签项、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17.共抽检其他产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其他食品1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标签项。
 
  19.共抽检肉制品10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感官、亚硝酸盐、菌落总数。
 
  20.共抽检乳制品6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签项。
 
  21.共抽检食品添加剂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亚硝酸钠。
 
  22.共抽检食品相关产品9批次,检出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荧光性物质。
 
  23.共抽检食糖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食盐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8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恩诺沙星、氟苯尼考、克百威、镉、甲氧苄啶、氯霉素、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
 
  26.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蔬菜制品4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总汞、二氧化硫残留量、水分、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8.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水产制品1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
 
  30.共抽检水果制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1.共抽检速冻食品3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签项、菌落总数。
 
  32.共抽检糖果制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3.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签项。
 
  34.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5.共抽检调味品1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6.共抽检饮料3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签项。
 
  37.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2020年深圳市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和动物产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后按产品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冰箱、冰柜等储存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和在外就餐时应注意:
 
  (一)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餐厅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整洁的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在微小型餐饮单位就餐时,留意其餐饮具的卫生情况。
 
  (二)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购产品时,应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三)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 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微生物的相互污染。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请尽快食用。
 
  (四)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潮湿的环境中食品保存不当易吸潮导致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为保持所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储存时注意防潮处理,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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