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2020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全省各族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政府食药安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在9月27日-10月10日期间开展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遵循“四个最严”重大要求,围绕七项重点整治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节日市场巡查,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新冠肺炎、鼠疫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要求,严查严打私屠滥宰、销售问题畜禽肉及其制品、未经检疫的进口冷冻冷藏海鲜产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农村牧区、校园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频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各级食品安全办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督导协调各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协作配合,实施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监管。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文明用餐,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导科学、理性、健康的餐饮消费理念。
两节期间各地各部门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和舆情,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