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针对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年度监督工作作出详细执法检查报告。
原来,今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这份“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通过加强执法监管,滥食及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首先,严格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国务院建立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牵头、26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省级层面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一系列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着力强化执法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国检查经营场所2006万个次,停业整顿交易市场及经营户1.2万余家。
其次,依法有效遏制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各地区各部门从供给和需求双向发力,紧盯猎捕、出售、购买、运输、寄递和生产经营、消费等多环节,严查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餐饮服务经营和网络订餐平台监管,对市场上摆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摊位、门店、野味餐馆等场所依法进行关闭、查封,对网络发布的食用野生动物交易信息依法予以清除。
再次,依法规范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行为。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加强麝、熊、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等资源保护及产品入药的通知,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今年以来,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养殖场清理整顿,隔离饲养繁育场所近1.1万个,加强监管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
报告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各项制度规定也得到落实。
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国务院先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行政法规。
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基本落实。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重点保护454种野生脊椎和无脊椎动物。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国家保护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将1591种陆生野生脊椎和无脊椎动物纳入保护范围。
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制度基本落实。目前全国共建立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1.18万处,逐步建立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野生动物种群的生存和繁衍提供保障。
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制度基本落实。截至目前,在全国陆生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集群活动区已建立742处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000余处省级监测站和一大批市县级监测站,初步构建起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和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