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二类食品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有机污染物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宣城市唐亮豆制品厂生产的唐亮豆腐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有机污染物问题
(一)宁国市小蓝油坊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泾县丁家桥后山油厂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泾县丁家桥镇窑墩油厂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四)泾县黄村油厂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