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海西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盯脱贫攻坚任务,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补短板资金需求。截至目前,落实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9亿元。
中央及省级资金主要实施项目:诺木洪农场省内务工人员中特困群众住房建设项目1.45亿元;格尔木市脱贫攻坚奖励资金2000万元;各市县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4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710万元;贫困农场、贫困林场项目1026.6万元;德令哈市、都兰县养殖场项目各400万元;到户产业项目435万元;大学生补助、脱贫攻坚普查、青稞良种基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方面1623万元。
设立劲牌农牧业发展引导资金2000万元(含2019年资金500万元);脱贫攻坚补短板及产业发展项目750万元;村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583万元;建设村史馆项目595万元;州级援青项目1000万元;脱贫保(补充医疗保险资金)项目150万元;金融商业保险、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等方面315万元。
为进一步加快2020年度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全面提升脱贫质量,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涉及扶贫资金的州直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印发《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的通知》《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提醒函》,实行半月通报制度,将进展情况定期通报至各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从加快项目实施、资金支出进度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至第二季度末,中央及省级资金安排的项目已开工47个,完工10个,资金已支出14169.05万元,支出率为61.7%;州级资金安排的项目已开工18个,完工2个,资金已支出2650万元,支出率为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