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及小作坊登记活动,提高服务效能,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日前,安徽广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广德市食品生产许可及小作坊登记实施办法》。
该《办法》规定,由该局政务服务科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市局委托所属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登记。《办法》还规定,对食品生产许可及小作坊登记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在进行现场核查时,成立核查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对符合条件的,以市局名义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和登记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办法》要求,食品生产许可及小作坊登记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及时高效。
该局《办法》的出台,为该市食品生产许可及小作坊登记提供了操作指南和准则,为从根本上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及小作坊登记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