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2019年青海省海东市酩馏酒小作坊监管工作现场会暨酩馏酒小作坊业主集中约谈会精神,进一步规范酩馏酒小作坊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全市酩馏酒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个严格”强化酩馏酒小作坊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生产许可和生产范围。严格按照《两小条例》《两小办法》和《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和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的通知》(东政办〔2018〕218号),以下简称《禁止和允许目录》)的规定开展酩馏酒小作坊生产许可工作。对于依法提起申请的小作坊,严格审核申请食品类别名称,酩馏酒小作坊许可食品类别名称一律为“白酒(酩馏酒)”。在严格许可的同时严格酩馏酒小作坊生产范围,即只能在生产许可的范围内组织生产传统固态发酵酩馏酒,不得超范围生产酒精勾兑酒、配制酒等非传统固态发酵酒类产品;不得在酩馏酒中添加食药两用、药品或其他非食用物质。
二是严格酩馏酒小作坊标签标识管理。严格按照《海东市酩馏酒小作坊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督促辖区酩馏酒小作坊规范简易包装产品标签。应当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酒精度、酩馏酒小作坊名称、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和“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警示语等。食品类别名称全部统一标注为“某某酩馏酒”,且标签上的其他文字字号不得大于“酩馏酒”字号。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酒类,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酒类。不得宣传有治疗、保健作用,不得作其他虚假宣传。
三是严格酩馏酒小作坊产品检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督促酩馏酒小作坊加强产品出厂检验控制,配备必备设备和仪器,开展酒精度、甲醇检测,并如实记录。对生产简易预包装酩馏酒产品的小作坊,必须落实先行检验制度,预先对要灌装的酩馏酒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灌装。检验项目应符合《海东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检验项目清单(2018版)》(以下简称《检验项目清单》)的规定,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铅、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三氯蔗糖等,并强化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保存管理。
四是严格酩馏酒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严格按照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酩馏酒小作坊生产过程控制的通知》要求,督促辖区酩馏酒小作坊全面建立原料入(出)库、投料、蒸料、发酵、蒸馏、灌装和贮存等8种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台账,并认真落实各项过程控制记录,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酩馏酒产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四个严格”工作取得实效,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海东市六县(区)局开展小作坊许可自查的同时,督促本辖区酩馏酒小作坊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在小作坊自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酩馏酒小作坊产品标签标识、产品检验和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截至5月底,海东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260余人(次),检查酩馏酒小作坊80家。检查中发现12家酩馏酒小作坊存在标签标识不规范、检验管理不到位、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各县(区)局及时责令相关小作坊进行了改正。“四个严格”工作的推进,进一步规范了海东市酩馏酒小作坊监督管理,强化了酩馏酒小作坊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为海东市酩馏酒小作坊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海东市酒类生产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