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水产行业协会会同上海海洋大学、东海水产研究所、上海市计量协会共同起草的《中华绒螯蟹销售计量规范》已经制定完成,并将于今年大闸蟹上市高峰前的8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是国内首个大闸蟹销售计量团体标准。上海锦海食品有限公司、张记好蟹业有限公司、上海金世尊实业公司等9家蟹企将成为首批执行团标企业。
该团标主要制定者之一、上海水产行业协会咨询部主任、上海市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徐惠良透露,按照该团标要求,今秋上市的大闸蟹可以按照4个等级7大类标注规格,而非每只大闸蟹都必须标注重量。
被确定标注的4个等级7大类是:特级:雄蟹≥250克,雌蟹 ≥225克; A 级/1 类,雄蟹225~249 ,雌蟹200-224 ;A 级/2 类,雄蟹200~224,雌蟹175~199;B 级/1 类,雄蟹175~199,雌蟹150~174;B 级/2 类,雄蟹150~174,雌蟹125~149;C 级/1 类,雄蟹125~149,雌蟹100~124;C 级/2 类,雄蟹100~124,雌蟹75~99。C 级/2类以下,因为蟹的规格太小,而不再进行分类。
徐惠良解释,级反映的是大闸蟹的档次,上一级别的大闸蟹,要比下一级别蟹的档次高许多,价格也因此会有明显差别。同一级别的蟹,大类不同,档次接近,价格差距不会太大。
按照团标的规定,今后蟹商都必须在所售的大闸蟹上标注克(g)或千克(kg),不能标两等其它重量单位,克(g)和千克(kg)是法定重量标注单位。同时,蟹商在销售蟹券、蟹卡,以及零售大闸蟹时,可以标明等级规格,无需标注每个蟹的重量。作这样的规定,可以避免小计量误差导致矛盾纠纷,又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水产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执行团标,他们将在8月份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培训,凡是自愿执行团标的企业都必须作出承诺,签订承诺书。同时,承诺企业将接受协会的监督、检查和暗访等,协会将为合格、达标企业授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不改正的企业将被摘牌。
首批自愿承诺执行团标企业之一的上海锦海食品有限公司,在团标发布现场表示,将严格按照团标的要求,做到明码标价,不以次充好、不短斤缺两、不卖死蟹;销售时,做到沥水、去捆扎物重量,杜绝将包装、捆扎物、多余水分等与大闸蟹同价称重等,为规范大闸蟹销售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