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9号〕》显示,北京京平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平物美”)和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兴店(以下简称“物美大卖场大兴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连续2个月被检出食品中农药超标
据悉,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双翅目昆虫病虫害防治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本次抽检发现,京平物美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为4.3mg/kg,标准值为≤0.5mg/kg,超标近9倍。物美大卖场大兴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为0.89mg/kg,标准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这并非京平物美首次曝出食品中农药超标,此前,4月2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9期)显示,京平物美经营的缤纷田园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次抽检信息公告显示,京平物美经营的这批次蔬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0 mg/kg,标准值规定≤0.2mg/kg,超标5倍。据悉,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多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遭处罚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京平物美还曾因多次违反《食品安全法》遭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百度企业信用数据显示,该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在2019年2月、10月期间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警告。
京平物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于2020年2月1日被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424.22元;罚款50000元。该公司因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0条,于2020年2月9日被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46.4元;罚款人民币60000元。
此外,京平物美还曾因消防值班人员、巡查防控人员擅离职守,未在岗在位。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于2019年9月17日被平谷消防支队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显示,京平物美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天眼查数据显示,京平物美和物美大卖场大兴店由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100%持股。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曾因经营者(销售者)在商品(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产品)冒充合格商品(产品),于2015年11月24日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没收违法所得7544.46元;罚款44762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