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 近日,固体饮料当成奶粉向家长推销事件冲上热搜,引发热议。5月15日,福建省消委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消费观点,直指涉案商家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
福建省消委会称,近期出现不少固体饮料当奶粉误导销售的事件,今年5月,媒体批露湖南省永兴县一家母婴店将“倍氨敏”固体饮料当成奶粉向家长推销;2019年7月,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在调查一款“雅乐迪配方粉”涉嫌造假案件时发现,所谓的“适度水解蛋白配方粉”实际上是复合型固体饮料;今年3月30日,郴州儿童医院涉案医生被诉曾向患儿推销奶“舒儿呔氨基酸营养配方粉”,该配方粉其实也是固体饮料。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把固体饮料当成奶粉推销,暴露出一些商家和从业者职业道德的缺失。不良商家的行为违反了《消法》中的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同时还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六十七条。受侵害的消费者可要求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提出索赔。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商家不要为了钱,丧失所有的道德底线和人格。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奶粉是奶粉,固体饮料是固体饮料,两者绝不能混为一谈。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遇到需要选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一定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由于消费者对固体饮料和“特殊”食品的相关知识了解不多,很容易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误购。福建省消委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要学会鉴别,正常使用。今后,福建省消委会将在这方面针对消费者进一步加强有关消费引导和教育,凝聚各方力量,消除坑害消费者的土壤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