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时间为2020年3月,共抽检生产环节食品204批次,涉及生产企业105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048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豆制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糕点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粮食加工品1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调味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饮料3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1,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2。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消费者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进食品时,应严格查验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产品相关信息(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和储存方式等),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通过网络向生产企业购买食品时,应查看卖家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画面清晰、易于辨识),并查看商品信息,注意食品名称、配料表、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有明确的说明和提示;应确保收货时间,以防过期,收货时要仔细检查。
(三)购买保质期短、易被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如糕点),尽量选择当日生产的产品,并尽早食用;购买后要按产品储存条件存放,并注意存放环境的清洁、卫生,尽可能保持最佳品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