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评估论证,现下达2020年第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共12项,详见附件)。
按照地方标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请各有关部门及时通知标准起草单位抓紧启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导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
联系人:郑勤;联系电话:0571-89761452;传真:0571-89761453;电子邮箱:zjbz2012@126.com。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