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4月1日电 记者4月1日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水政(渔政)监察支队获悉,自2020年4月1日起,第十师北屯市区域内所有天然河流实施全年禁渔,天然湖泊(乌伦古湖)的禁渔时间为4月1日-7月31日,以此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根据《2020年第十师北屯市禁渔公告》,禁渔期间,禁止从事任何渔业捕捞(垂钓)作业。对在禁渔期内违规进行渔业捕捞(垂钓)作业行为,渔政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予以从严处罚。各类水产品批发及零售市场、酒店、餐馆一律不得销售、经营、加工野生鱼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速查处。
《公告》还规定,禁止一切“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对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电、毒)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渔政部门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予以刑事立案处罚。
第十师北屯市位于阿尔泰山南麓,准噶尔盆地北部,地跨新疆阿勒泰和塔城两地区,境内的额尔齐斯河与乌伦古河之间广布天然水域,各类养殖水面达15万亩;水库占水域总面积的37%,湖泊占63%;自然风光秀丽,渔业资源丰富;河鲈、白斑狗鱼、东方欧鳊、贝加尔雅罗鱼、银鲫、高体雅罗鱼、梭鲈等冷水鱼是这里特有的鱼类。
长期以来,第十师北屯市发挥资源优势,发展渔业,倾力打造“水产创业园”。第十师北屯市水管处管辖的南关水库、阿克达拉水库、阿苇滩水库、顶山水库、于什盖水库等,总计养殖水面达4.5万亩,年产各类水产品1800吨,是新疆少有的优质水产品基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