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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布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0-03-15 新华网 394 0
  新华网银川3月15日电 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银川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了相关案例征集活动。在各成员单位推选的基础上,经研究审核,确定“银川市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1】商家违约跑路,商场先行赔付
  2019年1月1日,消费者李先生在某家居广场缴纳45000元订购一套楼梯,商家多次以无货为由不予送货,后李先生发现经营户已经撤场。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该商场先行赔付消费者全部货款45000元。
  【案例2】商家出售水泡车,失信违约要退换
  2019年4月4日,杨先生在西夏区某二手车市场购买一辆汽车,商家承诺为无水泡并在协议中注明,后经4S店检测为水泡车,要求退款遭拒。经西夏区消费者协会调解,商家同意退还车款10万元或调换同等价位的车辆。
  【案例3】二手家电出故障,三包期内照担责
  2019年4月,消费者吴女士投诉,自己刚买来不到一个星期的二手电视机出现故障无法观看。灵武市消费者协会依据《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经调解,店家退还全部货款970元。
  【案例4】未成年人高消费,家长维权受保护
  2019年7月23日,市民杨女士反映:自己13岁的小孩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一手机店两个月内先后购买了两部手机,共花费2050元。经灵武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商家为杨女士退款1600元。
  【案例5】培训机构无资质,联合执法退学费
  2019年9月17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接到投诉举报,某艺术教育学校无证经营、发布虚假广告。经调查,该培训机构无办学资质,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与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收缴违法所得7000余元,并督促退还学费。
  【案例6】供热企业擅自涨价,监管部门责令退费
  自2019年9月26日起,贺兰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辖区5家供热企业擅自涨价收取采暖费的投诉举报共计274件。贺兰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住建局、发改局对5家供热企业集中进行约谈,责令供热企业恢复原价,退还多收的采暖费。
  【案例7】销售过期食品,支付十倍赔偿
  2019年10月23日,消费者胡女士在某商家购价值135元一盒“北极贝”海鲜,后发现该商品已超过保质期两个月。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商家为消费者支付所购商品价款10倍的赔偿,共计1350元。并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8】新品质量有问题,更换重计三包期
  2019年10月,消费者肖先生在某家具经销部购买梳妆台,使用时抽屉掉落,经过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免费更换同规格同款式梳妆台或同价位其他款式梳妆台,“三包”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案例9】强行搭售不应该,依法维权有保障
  2019年11月5日,李先生预交2860元在西夏区某商家订购楼梯,商家要求李先生同时购买背景墙才能安装楼梯,李先生要求尽快安装楼梯或退款遭拒。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核实调解,商家退款2860元。
  【案例10】马桶漏水引纠纷,商家更换赔损失
  2019年10月30日,消费者姚女士在某商家购买一马桶,安装后漏水导致屋内被淹,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更换马桶并赔偿600元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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