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市场监管局东山分局疫情期间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3月1日,鹤岗市市场监管局东山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村、屯食品安全时,发现蔬园乡前进村一居民在自家生产粉条。
经查,该居民在未取得“证”、“照”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院内擅自加工制作粉条。加工现场生产设备简陋、布满铁锈,设备电源裸露,卫生环境极差、条件极其恶劣,严重影响百姓食品安全,此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无证照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查封生产场所、扣押涉嫌违法生产的粉条100余斤、生产原料淀粉400余斤,取缔“黑加工”小作坊,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