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西安市委、市政府“三个一切”“五个所有”安排部署,集中力量加强农(集)贸市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冒牌伪劣等违法行为,收效良好。为进一步警示不法经营者,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十起价格违法与冒牌劣质产品典型案例。
哄抬农产品价格违法案例
1.华润万家未央路店与兰州宜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营蔬菜柜台1月26日至27日上午将大白菜售价由1月22日至25日原售价3.16元/公斤调高至11.96元/公斤,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
2.西安市家瑞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邻里中心农副产品超市柜台部分蔬菜销售价格提价幅度达到107%以上,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依法处10万元罚款。
3.蓝田县华都仟汇商行(好又多)超市联营蔬菜柜台1月27日上午大白菜售价5.76元/公斤,下午即涨至9.76元/公斤,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拟处以5万元罚款。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价格及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等工作。一旦发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冒牌伪劣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