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水务局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和巩固专项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按照5月24日遂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议和5月26日市严厉打击水产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全市区、县开展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6月中旬。
二、检查内容
(一)方式。采取对监管企业随机抽样检查。
(二)范围。核查水产品市场销售、水产养殖基地、水产苗种场站、渔药渔饲料经营门市等监管企业登记、建档与上报数是否相符。
(三)制度建设。一是水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建设和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出台的文件与实施方案、工作制度。二是重点水产养殖基地制度建设与渔业档案记录。
(四)水域滩涂养殖证办证情况。一是查主管部门办证数量(查渔政指挥系统网上办证情况)和办证方式与存在的问题(《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一周年实施情况)。二是查养殖业主从事水产养殖的合法资格(是否有水域滩涂养殖证)。
(五)年度水产品质量监管计划。
(六)鱼病预防监测防控措施。
(七)水产养殖基地与流通渠道的水产品抽检情况。
(八)水产养殖投入品:经营销售(核查渔药、饲料来源索证索票、台帐和产品批准文号等),养殖生产使用情况(开仓检验渔药、饲料)。
(九)养殖水域水质监测与水环境治理情况。
(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与案件查处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建设,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办证工作,切实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违规案件,确保水产品安全供给。
希各区、县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落实,并作好迎检和汇报准备,市局检查完毕后,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