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 同一商品,使用两种标价签,以低价招徕顾客却又以高价结算,商家的这种做法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1月29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向常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日前,有消费者向常德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举报,称其在常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旗下的常德大润发超市消费时,萝卜和大白菜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执法人员迅速对该超市的价格行为进行核查,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1月27日,常德大润发超市在销售大白菜、白萝卜时,超市专柜标示价格为2.98元/500g,销售时按出清蔬菜4元/500g结算。该超市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低标高结的价格欺诈行为。
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拟对常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广大经营者,疫情当前,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明码标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心存侥幸,利益熏心,触碰红线。对于违法经营行为,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将从重从严查处,严厉打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