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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市场监管局关于家家悦超市“高价”蔬菜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

2020-01-28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750 0
  1月26日,有网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发布信息称,在龙口家家悦超市购买的大白菜、韭菜、洋葱、黄瓜等蔬菜明显高于正常价格。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群众举报到的“高价”大白菜涉事单位为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龙口四店,“高价”韭菜、洋葱涉事单位为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龙口五店,“高价”黄瓜涉事单位为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龙口松韵苑店。1月27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先后对上述3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邀请龙口电视台、大众网记者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经调查,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龙口区域原负责人周某伟声称,导致出现“高价”大白菜、韭菜、洋葱、黄瓜的问题是属于员工操作失误,因为1月26日上午很多顾客采购蔬菜,员工年假轮休,人员不够,帮忙人员由于不熟练,一时疏忽打错了价格,现在店部已主动找到消费者办理退货事宜。目前烟台家家悦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已对龙口区域原负责人周某伟作出了免职处理,涉事门店店长扣除业绩绩效。
  执法人员在果蔬区仔细检查了各种蔬菜的实时价格并进行取证,查看了市民结账购买的白菜、韭菜、洋葱等蔬菜,经查价格正常。
  根据执法人员调查检查情况,群众反映的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下属龙口四店、龙口五店、龙口松韵苑店3家单位销售“高价”蔬菜问题情况属实,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目前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将于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龙口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广大群众如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及时拨打12315、873272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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