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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限塑令”突出外卖塑料减量

2020-01-20 北京商报 3667 0
  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部被称为新版“限塑令”的文件突出强调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的塑料减量,甫一发布便在业内掀起不小水花。自2008年我国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以来,塑料污染虽有改善,但业内人士指出,新版“限塑令”将突破原有的治理格局,提升治理的系统性和长效性。
  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
  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官网更新了三条有关《意见》的内容,全方面解读政策出台的主要内容、背景和意义。《意见》强调,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在目标设置方面,《意见》明确,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意见》提出,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推进三项主要任务。一是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分步骤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分步骤、分领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二是研发推广绿色环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探索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三是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清运,规范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指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形成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合力,适时更新发布塑料制品禁限目录,细化具体品类的禁限范围和执行标准,共同落实好《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分类回收再利用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相关负责人直言,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甚至影响公众健康。
  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塑料生产和消费的第一大国。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理事长朱文玮介绍,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年产塑料400多吨,到2017年已经突破年产7500万吨,新中国成立后塑料制品产量累计已超过10亿吨。2018年全国塑料制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产量6042.15万吨,同比增长1.1%,成为世界上塑料生产和消费的第一大国。
  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也显示,2019年前11个月我国塑料制品产量累计值达到了7199.5万吨,高出2018年全年总量。
  针对已生产和流通的塑料产品,如何进行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再利用,成为当务之急。在朱文玮看来,大部分塑料具有可再生性,是典型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材料,在节能、节水、发展循环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在高速发展塑料行业的同时,也尽力回收利用废塑料。朱文玮用一组数据说明了我国目前对于塑料回收利用的现状:全国每年使用的回收利用废塑料3000万吨左右,占塑料消费量的30%以上。其中EPS塑料的回收率在90%左右,塑料瓶的回收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通过有组织的回收利用以及绿色塑料资源开发利用,实现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不仅能够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而且减少了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朱文玮介绍,塑料加工业为国民经济各领域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节能、环保生产资料与绿色、生态民生塑料制品,能够成为绿色理念的集中体现。
  朱文玮进一步指出,我国从事回收的企业门槛低、回收技术落后,所回收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造成我国废旧塑料的回收率只有30%多一点,与有的发达国家70%的回收利用率差距明显。城市垃圾分类、塑料垃圾回收管理系统还不健全。
  为破解当前一些地区和领域存在的塑料垃圾分类回收不足、规范化利用处置不够、随意丢弃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意见》提出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等措施。
  支撑源头减量
  回收利用固然可取,源头的减量也慢慢成为共识,其中不仅包括消费者的主动减量,也包括产业端产品的升级和替代。对此,前述负责人表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首先要按照减量化的原则,对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出管理要求,实现塑料垃圾源头减量。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源头减量的全国性行动,可追溯至12年前。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实施,正式拉开我国“限塑”大幕,其后塑料袋在超市、商场的使用量有所下降,但据媒体公开报道,我国限塑令实施12年后,废塑料不减反增,目前塑料袋年使用量超过400万吨。
  对此,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将成因归结为消费的增长,在他看来,我国的经济社会仍处于高速发展期,消费在不断膨胀,单项政策对于减少使用量的作用有限。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接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拟增加规定,旅游、餐饮等行业应当逐步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业内一致认为,这意味着我国在“限塑令”推行12年之后,有望迎来对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明文限制。
  前述负责人表示,不同于以往政策仅对个别环节和个别领域作出规范,此次《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
  在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的同时,为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探索培育可持续的新型治理模式,《意见》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提出推广应用安全可控、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相关替代产品;积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型业态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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