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窗口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不断强化观念、群众、责任、形象等“四个意识”,改进自身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强化“观念”意识。要求工作人员在行动上切实端正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窗口人员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求窗口人员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彰显“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为民情怀,从人民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
强化“群众”意识。教育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注重以人为本,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足本职,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处处体现为民意识,事事考虑群众需求,时刻把自己放在老百姓的角度上去审视,了解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实实在在地推行一系列的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一切为了群众,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去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强化“责任”意识。要求窗口人员肩负起责任,履行好使命,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制度、措施的到位率,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心,高效严谨的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投身到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工作当中。在受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层层把关,注意细节和方式方法,规范执法行为和系统的信息录入;在责任制度方面,制定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执法责任制等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进一步完善执法活动。通过制度使窗口人员明确责任,使整个受理工作规范有序,杜绝信访投诉事件,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强化“形象”意识。窗口工作人员与群众接触最为密切,形象问题不容忽视。文明礼貌服务是窗口人员的职责所在和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通过“依法、热情、规范、文明、高效”的窗口服务展示市场监管的良好形象,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扎实抓好对窗口人员遵纪守法、举止行为、礼节礼貌、语言艺术的教育和落实,真正实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为民服务,树立市场监管窗口的良好形象。(易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