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7种禁用物质和32种禁限用染料成分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7种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2.《化妆品中32种禁限用染料成分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