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是日晒盐却用旧的产品标准、标称含多种微量元素却没有详细含量、明明是普通食品却标称能防治疾病。近日,福建省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福盐牌天然海盐涉嫌标签违法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
前不久,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场检查时发现,福建省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规格300g的福盐牌天然海盐(生产日期:2017年3月16日)存在多项标签问题:产品外包装标签标注“执行标准:GB5461(日晒盐)”,但日晒盐的国家标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GB/T5461。经查,福建省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实际生产标准采用的是GB/T5461且经检验合格,而该批次产品上却标注过期的国家标准,此行为应属标签瑕疵;该批次福盐牌天然海盐外包装标签标注“盐中富含多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而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中实际只标有“钠”这一种微量元素营养成分,并未标注多种微量元素的营养成分。而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规定,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的规定进行标注。此类标签做法涉嫌违规。另外,该批次福盐牌天然海盐外包装标签标注”功能:调味兼防治碘缺乏病(IDD)“,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涉嫌违法。
日前,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责令福建省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081.28元,处罚款5000元。目前,此案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