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8-9月组织对我市生产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生产环节食品317批次,涉及生产环节经营主体185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2727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肉制品;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微生物污染。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方便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糕点3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冷冻饮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粮食加工12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其他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肉制品2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10.共抽检乳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食糖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蔬菜制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水产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水果制品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速冻食品3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糖果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饮料2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2019年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项目》。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xxgk/qt/qtrsxx_1/xzcf/scjd/查询。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进食品时,应严格查验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产品相关信息(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和储存方式等),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通过网络向生产企业购买食品时,应查看卖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公示画面清晰、易于辨识),并查看商品信息,注意食品名称、配料表、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有明确的说明和提示;应确保收货时间,以防过期,收货时要仔细检查。
(三)购买保质期短、易被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如糕点),尽量选择当日生产的产品,并尽早食用;购买后要按产品储存条件存放,并注意存放环境的清洁、卫生,尽可能保持最佳品质。
(四)注重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注意饮食清淡,少吃油炸、烧烤类食物;零食食用应节制,可在两餐之间适当食用;勿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