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举报线索,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某饮用水公司涉嫌违规生产PET产品(矿泉水瓶)的行为开展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执法人员对生产场所的原材料仓库、水处理车间、清洗消毒车间、灌装封盖车间、成品间的卫生环境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某车间摆放有一套全自动吹瓶设备,PET瓶胚20余箱,生产好的PET瓶约1.5万只。经与账本生产记录比对,该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生产使用PET瓶的行为。截至检查时,已生产PET瓶十余万只,剩余PET瓶胚原料十余万只。由于该公司未办理生产使用PET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当场对原料和成品进行集中堆放并予以查封。
经初步核查,此前该公司从上游厂家购入PET瓶作为饮用水灌装材料,后因价格上涨和运输损耗,便决定自行采买设备和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PET瓶,却未及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该局将进一步加强生产企业的普法宣传力度、加大无证生产的查处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早纠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