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放心早餐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放心早餐工程以吉安市商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方便城市居民消费,培育社区早餐市场和扩大下岗职工再就业为方向,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企业承办”为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业化生产、现代化物流配送的管理模式,规范餐饮市场,为城市居民提供营养、卫生、方便的早餐食品,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从现在起,重点引导现有餐饮企业开展早餐经营,同时发展集中生产、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早餐供应网络,先在两区居民社区、中小学校等场所布点,再逐步扩大到吉泰工业走廊覆盖的区域。在完善、提高的基础上,向周边县逐步推开,不断扩大放心早餐网点覆盖面。
二、实施早餐工程内容
吉州、青原两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大力推进放心早餐工程。
(一)发展早餐连锁经营企业。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征召的方式,选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集中生产、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早餐经营公司,按照品种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经营连锁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组织加工生产,按照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向早餐连锁经营网点统一配送早餐食品。开发早餐供应点应充分利用现有固定餐饮经营门点资源,并辅以统一规格、统一标志、统一形象的流动餐饮车。
(二)多渠道增加早餐经营网点。积极动员和引导我市现有餐饮企业、机关院校食堂、社区餐饮超市、连锁店、早餐供应点等加盟经营,增设早餐供应项目,增加供应品种,积极为群众搞好供应服务。
(三)整顿规范餐饮市场。商务、工商、卫生、物价、人保、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质量、卫生等标准,确定一批卫生状况好、管理规范的餐饮店,作为早餐供应示范单位,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餐饮企业管理达标,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放心早餐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需要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为此,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吉州、青原两区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市工商、卫生、物价、质监、人保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早餐办),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早餐办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放心早餐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负责对放心早餐工程实施企业的采购、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工商、人保、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办理有关手续,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积极帮助解决放心早餐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吉州、青原两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协调、落实辖区内放心早餐工程的实施,规范现有经营企业,组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积极参与早餐经营。
(二)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公开征召早餐经营企业。由市商务局向社会公布早餐经营公司所具备的条件,采用招投标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公司承办早餐工程。入选早餐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操作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认真规划,合理布点。吉州、青原两区要对现有早餐供应网点进行调查,摸清网点分布和居民需求情况,在社区合理布点,确定早餐供应网点的设置地点和数量,制定具体布点方案并报市早餐办备案。
(四)建立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早餐承办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及销售的监督管理,对卫生、质量不达标,随意乱涨价的,要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市早餐办提出取消其经营资格建议。
(五)政策扶持和市场培育。为支持早餐工程实施,帮助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文件精神,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定额标准在每人每年4000元基础上浮20%,即每人每年4800元,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延期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简化贷款担保和审批手续,为经营企业提供再就业贷款、小额信用贷款扶持;卫生和垃圾清运费5年内减半征收;城管部门免费为放心早餐车辆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免收占道费3年。鼓励放心早餐实施企业投入,给予水、电、气和工业企业同价的优惠政策支持。吉州、青原区有关部门应鼓励社会餐饮企业、餐饮超市、连锁店等早餐经营公司合作开展业务,鼓励下岗职工及失业人员从事早餐经营业务,在办理卫生、工商、税收等相关手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实施放心早餐工程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倡导卫生、营养、健康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