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海关了解到,9月25日,该关为海南东洋水产有限公司申请进口的冻对虾仁签发了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这是海口海关签发的首份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作出原产地预裁定后,在有效期内,原产地预裁定可以在货物申报进口时作为原产地证据文件提交,贸易便利化程度大大提升。
据介绍,传统模式下,使用原产地证书通关的进出口企业,需要经过原产地证书申请、原产地证书签发、原产地证书转交、原产地证书提交等环节,且均是“一批一证”,手续较为繁琐,在时效要求越来越高的国际贸易中常常出现原产地证书“赶不上”物流安排的情况。
原产地预裁定采用“一次裁定、三年有效”的模式,在实际货物进出口前由货物进出口收发货人向海关申请预裁定,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做出原产地预裁定后,在三年有效期内,全国海关对企业申报的原产地予以认可,货物进出口可获得更优的通关便利。
海口海关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原产地预裁定工作顺利开展,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切实让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预裁定证书签发后,海口海关已在辖区范围内实现了价格预裁定、归类预裁定、原产地预裁定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