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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老年食品产业发展经验与启示

2019-09-26 中国食品网 王旭 代晓霞 陈娟 650 0
核心提示:赛迪智库消费品工业研究所王旭 代晓霞 陈娟一、发展概况根据联合国人口老龄化统计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
  一、发展概况
  根据联合国人口老龄化统计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比例达到7%以上,就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2.49亿,是世界上唯一超过2亿的国家,占我国总人口的17.9%,预计到本世纪中叶,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接近5亿,占总人口35%左右,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现阶段乃至21世纪的重要国情之一。
  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延缓衰老、预防和治疗老年疾病成为紧迫任务,这些问题的解决与改善饮食结构和营养状况密切相关。日本学界与产业界十分重视食品的成分、功能与人体健康之间的关系,经过多年发展,其老年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覆盖了商超购买、社区便利店、药妆店、养老设施、电信或网络通信等所有主要消费渠道,供给产品种类丰富,消费观念深入人心。日本饮食习惯与我国更加接近,其老年食品产业丰富的发展经验值得思考借鉴。
  二、发展经验

  (一)老年介护食品发展成熟,管理日趋统一。
  2014年11月,日本农林水产省宣布,将介护食品(咀嚼、吞咽辅助食品,主要针对老年人群)按入口后的软硬程度和粘度采用不同颜色的ABCD字母分为七个规格,供消费者在购买时参考。同时将介护食品命名为“微笑护理饮食”,希望将日本的介护食品统一标准以便管理。这些产品主要以预包装食品的形态,通过商超零售、大规模采购等方式流通,价格略高于养老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的饮食价格。根据2016年我国央视财经频道《全球养老调查》,日本约有70家开发老年介护食品的企业,许多原本针对婴幼儿食品的生产商开始转向这一新市场,在日本食品行业整体低迷的形势下,该市场连续10年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到2020年,规模可达1600亿元人民币,此外,调整固体食品粘稠度、缓解液体流速等辅助添加剂产品非常丰富。

  (二)依托养老设施的老年护理食品供给充足。
  养老院营养师是这类产品的生产主体,利用搅拌机等设备和增加粘稠度的食品添加剂,调整餐食的组织状态,并改变食材、配方,根据每位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吞咽能力,为老人量身定制烹调不同的餐食,近年来,日本市场上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发的预包装介护食品发展迅速,也有一些养老院采用这类产品,经过简单加工调整,供给老人食用。

  (三)便利店成为老年“便当”的采购中心。
  在便利店文化最为发达的日本,便利店不仅仅是商品销售体系的组成部分,通过提供衣食住行等多方面服务,极大地满足顾客的便利需求,是对家庭消费需求变化反映最为快速全面的场所和重要的社区服务中心。7-11、全家、罗森三大主导企业在日本国内的便利店铺累计超过5万家,拥有极高的社区覆盖率,其中,半成品和即食品是销量最高、毛利贡献率最大的一类产品,与依托营养师现场制作不同,这类产品经过中央厨房工厂生产,企业拥有独立自主品牌、研发团队和加工物流体系,产品种类和口味则根据门店所在地区进行调整。如,7-11根据顾客不同消费层次和需求,陆续推出7-Premium、7-Gold等不同系类的大量自主品牌,并根据老龄化、少子化等因素调整产品内容与分量,其中,7-Premium等系列的年营收额已超过1万亿日元。

  (四)健康相关的食品声称管理严格,销售渠道丰富。
  日本对介于普通食品与药品之间的食品分为两大类,一是健康食品,也称为健康辅助食品,指以补充营养成分或非营养素类生物活性物质达到保健目的的食品,由日本·营养食品协会负责认定并管理,获批的产品可标注相关标志,但不得有健康声称。二是保健功能食品,均可标注对应的健康声称,其中,特定保健用食品,概念类似于针对保健食品领域新资源食品的管理,指含有特定成分和调节人体生理功能、有效性和安全性均有明确证据并经过严格审查与评价的产品,需获得消费者厅严格的个别许可批准;营养素功能食品,产品概念类似我国的营养补充剂,审批为规格基准型,即营养素在规定范围内即可申请;功能性标示食品,采用备案制,突出产品添加了已被科学证明可改善身体状态的功能性成分,无需政府审批,在上市前60天向消费者厅提交其功能性、安全性评价证据等相关材料即可。
  2017年,日本健康相关食品的销售额约为725亿元人民币,其中,通信贩卖(电话专线、网络通讯贩卖等)、访问销售等(直销等访问销售、会议营销、网络营销、家庭配置药等)、药妆系店铺、食品系店铺销售额占比分别为39.9%、34.6%、18.1%、7.4%,传统食品店铺并非销售主体,近年来,亚马逊等企业对电子商务贡献较大,老年人的网络购物比例也有所提高;药妆店效益良好,销售规模最大的品类不是药物,而是基础型膳食补充剂和功能性标示食品;直销管制得到强化,以行政处分等方式加强管理,对业界发展起到较大影响。
  三、借鉴与启示

  (一)重视基础研发工作,发展符合我国老年人需求特点的系列膳食产品。
  目前,国外针对老年食品的基础研究与产品开发工作已相对成熟,但未针对我国老年人餐饮习惯、生理特点、营养需求,照搬国外标准开展生产并不一定完全适合我国老年人需求。因此,应当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特别是企业与研究机构的合作,通过采集分析中国城乡各地区老年人营养生理状况,通过建立模型,模拟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域老年人营养需求,对产品进行精细开发与生产、分阶段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日常膳食产品、半成品的创新研发与合规生产,满足市场供给。此外,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我国疾病谱变化情况,积极应对重大疾病风险,重视老年领域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
  (二)建立健全标准法规,细化不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指标,完善服务规范体系。
  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结合老年营养学、生理学、食品加工工艺学、微生物学等最新研究成果,以保障食品安全、提高营养供给质量为工作重点,细化对代餐速食产品、配方乳粉、乳饮料、益生菌饮品、果蔬汁等不同类别老年食品的标准制定工作,提供明确的质量约束指标,促进行业正向良性发展。构建养老设施渠道的老年食品服务规范体系,制订养老院营养师、社区配餐师等人员的操作规范,实行严格的培训、考核和准入制度,减少不当操作带来的安全风险。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引导作用,完善老年食品包装设计,提升食用方便性,提高文字清晰度,完善硬度、甜度、禁忌人群等提示信息。
 (三)严格老年食品及保健食品监管,加大对相关领域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高度重视老年食品产业的发展与监管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的重要关键抓手,参照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制度的管理经验,建立健全严格的易食食品、老年营养配方食品、老年营养补充食品、老年保健食品的声称注册制度与企业信用评级、动态预警、奖励机制。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直销、虚假宣传等失信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高效的信息披露和风险交流体系,建立消费后评价制度,对标日本健康产业杂志社等机构在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构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信息研判的权威发布渠道,鼓励和规范第三方民间风险交流平台建设,形成社会监督共治局面,让消费者在切实透明的信息中维护健康权益、增强消费信心。
  (四)拓宽产品开发主体,丰富消费购买渠道,重视各类人才培养配置。
  树立养老产业一盘棋意识,鼓励便利店、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多主体加入到老年食品工业发展进程,共同构建老年食品生产、流通、采购、服务体系,丰富老年食品线下供给渠道,发展老年食品订餐与配送服务,扩大产品覆盖面,提高获取方便性;以老年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为契机,立足我国特有的药食同源文化、药膳文化及部分地区特有的滋补饮食习惯,鼓励中医药企业重视对药食传统的开发利用,进军老年保健食品领域;以国家注册营养师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快构建老年食品及保健食品产业发展所需的科学研究人员、产品开发工程师、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科普宣传工作者、临床营养师、公共营养师、配餐师等多方面的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体系。
  赛迪智库消费品工业研究所 王旭 代晓霞 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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