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科联合执法稽查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在九原区市场监管局的配合下,查处了九原区1家餐馆使用的餐具上涉嫌非法印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卡通图像的广告违法行为。
该餐馆使用的餐盘、酒杯、茶缸、碗等餐具上均印制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卡通头像、餐馆名称及“加油干”字样的广告宣传图案,餐馆内部2面墙体上也印制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卡通图像、餐馆名称及“加油干”字样的广告宣传图画。餐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餐馆在用的餐具进行了扣押,扣押餐盘108个,酒杯99个,茶缸50个,碗102个,并责令餐馆负责人对墙体上印制的2幅违法广告宣传图像立即进行清除,对餐具来源及违法广告的制作、发布等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精神,始终将“加强广告导向监管”作为重要内容来抓,严厉查处“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等广告,严肃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广告,充分发挥广告宣传的正面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广告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