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在全省部署安排猪肉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猪肉产品市场排查。配合省发改委制定关于生猪保供稳价的工作预案,在全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全面排查猪肉制品生产企业、猪肉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原料猪肉进货查验,查验生猪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严厉查处采购“两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的猪肉产品。截止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40多万人次,检查猪肉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9万家次,发现未落实“两证一报告”经营主体3149家,责令改正2990家,封存猪肉产品9198公斤,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起。
三是加强价格监管。针对重点领域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特别是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对肉类产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指导。督促猪肉产品加工经营主体严把源头采购关,严格进货查验,批批查验“两证一报告”;采购省外猪肉产品的,要查验是否有我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采购进口猪肉的,要查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猪肉制品加工企业、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两证一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可疑猪肉产品的,要及时报告当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采购、使用、销售病死猪肉产品来源不明、“两证”不全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实施处罚。涉及畜牧兽医、海关等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生产经营者的刑事责任,严防染疫、病死猪肉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进入餐桌。
四是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加大生猪及相关产品价格监管力度。加大对价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适时开展价格提醒告诫,敦促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加强价格行为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维护猪肉市场价格稳定。